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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平阴县临时救助资金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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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民政局
2020-11-02

平阴县临时救助资金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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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且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

(二)村(居)委会调查。村(居)委会受镇(街道)委托,对申请人家庭造成实际生活困难的原因进行调查核实并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少于三天。符合条件无异议的,填写《济南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连同其他证明材料报镇(街道)审核。

(三)镇(街道)审核。镇(街道)对接到的申请审批表和证明材料逐一认真审核,并及时进行会审,符合救助条件的,直接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委托村(居)委会以适当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县民政部门备案。县民政部门对镇(街道)上报的申请审批表和证明材料及时进行复核,并盖章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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