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平阴县榆山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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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榆山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对校舍进行经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定期查勘鉴定和特别查勘鉴定。经常性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季节性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房龄长的校舍实行特别查勘鉴定,掌握其完损状况变化,及时报告,防止事故发生。
2.校舍检查要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符合规定程序,使用规范术语,填写鉴定文书,提出处理意见,经检查属危房的,立即下达危房停止使用通知书,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3.根据校舍检查情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凡鉴定为D级危房的,学校必须立即封闭使用,鉴定为其他级别危房的,学校要尽快制定修缮计划,及时进行维修。
4.危房改造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校长和分管校长依法承担学校危房改造和校舍规划布局、建设维护等责任,负责及时提出危房报告及危房改造和校舍维护意见。
5.实行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全部用于危房改造,严禁截留、挪用和挤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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