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安全预案】济南市工业学校2024年自然灾害安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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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然灾害安全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准备、有计划做好学校预防自然灾害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遵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学校自然灾害减灾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基本情况
我校各项建设质量都较好。但洪涝等灾害性天气的出现可能会造成排水受堵,雨水倒灌,将会影响正常教学和师生出入及其他隐发事故,所以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防洪等自然灾害工作。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范围内洪涝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及安全处置。
3安全处置部门与职责
法人代表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安全工作小组,组长为具体责任人。
3.1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田强
副组长:王金朝
组 员:张道润 周涛 孙海燕 陶现海 赵海洋 吕庆华 刘强
杜春晓 魏传喜
3.2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在上级防范自然灾害指挥部领导下,组织、指导、协调学校的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制订完善学校自然灾害预防安全预案;组织开展本校的自然灾害预防工作检查,处理影响自然灾害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预防自然灾害指挥部命令;遇重大灾情时传达停课、师生转移等命令;指导本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指导并开展灾后救助。
3.3学校处、室职责
3.3.1办公室职责:承办本校自然灾害预防工作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检查督促学校自然灾害预防工作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参与学校有关科室涉及自然灾害预防的相关工作。
3.3.2总务处职责:负责校舍的维修管理;学校的各类灾害隐患点的留置和处置;开展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救助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和灾后总结。
3.3.3政教处职责:负责师生安抚工作;负责学校自然灾害防控工作的宣传、通知、教育,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流行。
3.3.4保卫处职责:向上级部门报告自然灾害工作开展情况和灾情发展情况;对外联络、信息资料收集。
4预防办法和措施
4.1落实灾害预警员
根据学校的地形地理位置、校舍情况等灾害隐患点,确定常广增为预警员,负责灾害的预警,随时向工作组长汇报警戒情况。
4.2自然灾害检查
自然灾害工作小组在灾害前组织力量开展自然灾害预防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4.3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预警
可能受强风、降雨影响的地区,自然灾害工作小组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降雨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龙卷风、雷暴雨、内涝等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师生、家长和社会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5信息报告
5.1信息报告与通知
信息报告人:姜传武
24小时安全值守电话:0531-87643033
5.2信息上报
安全事故报告、时限、内容
5.2.1安全事故报告时限
①初次报告。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分钟内电话报告主要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上报校长。学校安全工作小组根据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如需上报,在15分钟内电话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30分钟上报事件具体情况,90分钟内书面报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
②进程报告。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部门负责人必须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上报学校安全处置工作小组。
③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将事件处理结果上报学校安全处置工作小组。
5.2.2安全事故报告内容:
①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伤害的情况、初步性质、可能原因等及联络人、联系方式。
②进程报告内容:事件控制情况、事件进程、事故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措施等。
③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工作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5.2.3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安全处置工作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同时,学校应按时限要求,由学校领导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主管科(处)室报告。
6安全处置
6.1信息报告灾害影响后,学校根据受灾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出现严重灾情拨打“110”或“119”,出现伤害情况拨打“120”。
6.1.1一般灾情。事故无人员死亡,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学校应当在半小时内口头向县安全管理局报告,灾情结束后一小时内书面报局安全办。
6.1.2重、特大灾情。事故死亡1人、伤多人、财产损失l万元及以上,学校应当在半小时内口头向县安全管理局报告,灾情结束后一小时内书面报县安全管理局。
6.1.3灾情报告的必要内容。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简要经过、采取的救措施、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6.2事件处置程序
为更有效的处置安全情况,安全工作小组下设专项工作小组。
6.2.1通讯联络小组
组长:李学源 组员:姜传武 王冉 全体保安人员
A、在预防和处置中加强与通信管理部门的联络,保障自然灾害抗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B、与上级有关职能部门保持联系,加强与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联络,确保自然灾害抗灾信息及时向师生播发、刊登。
C、出现重大灾情及时与当地消防、医院取得联系。
D、加强与当地自然灾害指挥机构的联络,确保预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6.2.2综合抢险小组
组 长: 魏传喜 组 员: 李柏林 冯德常 郜宗振 王者金
工作职责:
A、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络,确保学校抢险救灾的物资需要。
B、筹措抢险救灾资金,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
C、协调联系教育局、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提高调度水平和自然灾害抢险能力。
D、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络,做好学校的治安工作和周边环境的维护。
E、提供本校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师生和群众能及时躲避。
F、加强与电力部门的联络,确保自然灾害抗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安全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G、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络,保障自然灾害抗灾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H、加强与卫生等部门的联络,协助做好学校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师生疾病免疫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I、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络,确保学校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
J、接到自然灾害预警后,对学校下水道进行疏通,检查门窗、悬挂物,发现隐患马上整改,检查重点部门、实验室,制定重要物品转移方案并及时转移。贮备自然灾害物资,根据预警级别及时组建必要的教职工抢险队伍。
K、出现一般灾情时加强巡察巡逻,及时处理隐患,保持楼道安全出口通畅。出现重大灾情时配合当地公安、消防进行抢险救灾工作,配备教职工抢险队伍,保障学校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L、加强自然灾害期间的值班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并做好巡查工作。
6.2.3救护转移小组
组长:宋兰廷 成员:王永军、赵键、王永胜 石峰及各班主任
工作职责:
A、出现灾情时,组织师生转移到地势较高的安全地带,保持梯道的畅通,人员转移要根据就近的原则,提倡互相帮助。
B、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收留安置附近居住在地势低洼和危房中的居民。
C、发现受伤人员转移到单独房间并就地救护,通知通讯联络组联系医院。
6.2.4宣传安抚小组
组长:刘鑫 组员:孙大勇 张腾飞 李娟 段贺
工作职责:
A、加强自然灾害抗灾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能力。
B、结合本校的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C、发生灾情后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避免造成师生恐慌,安抚接待学生家长。
6.3善后处置措施
6.3.1救灾
灾害发生后,学校自然灾害预防工作小组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校舍修复、学校复课等善后工作。
6.3.2救济救助
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做好受灾师生的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师生,做好受灾师生临时生活安排,切实解决受灾师生吃饭、穿衣、住宿等基本生活问题。
6.3.3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积极协调卫生部门,抢救因灾伤病师生,对影响师生生命健康的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学校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和蔓延。
6.3.4校舍修复
组织力量,尽快修复受损的校舍、道路、通信等设施,争取尽快复课。对破旧校舍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请专业部门进行危房鉴定,能修复的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要采取隔断措施,并限期拆除。
6.3.5自然灾害防洪工作评估
每次灾害过后,学校自然灾害预防领导小组应针对自然灾害防洪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自然灾害防洪抗灾工作。
7注意事项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本校自然灾害预防工作小组制定,由学校第一责任人批准实施,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自然灾害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由学校自然灾害工作小组报请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给予表彰;对自然灾害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相关电话
校 长 田强:15865258669
党委委员王金朝:15806649996
办公室 刘鑫:15165415686
保卫处 李学源:13869104558
总务处魏传喜:15863161286
教务处秦建叶:15954106219
政教处宋兰廷:13854179933
医务室石峰:1396411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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