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简体版 繁体版
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内容详情

平阴县公安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087号代表关于老年代步车规范管理问题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1-21

代表提案者

雷铭

会议届次

济南市平阴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老年代步车规范管理问题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2024087

承办单位

县公安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4-11-15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雷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年代步车规范管理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交警大队已加大城区路面巡逻管控力度。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发现闯红灯、逆行等违法的电动三四轮后,立即予以查处。

2、对无牌无证但是无其它违法的车辆,采取初次警告,再次处罚的模式进行治理。

3、交警大队已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工厂、进村庄”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普及交通法律法规、观看交通事故纪录片等形式提高老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在上下学护学期间,对各学校门口的电动三四轮集中开展宣传劝导。对辖区学校开展走访,协调家长签署“保证书”。

4、在进行酒醉驾定点查处、非机动车定点查处等勤务工作时,兼顾电动三四轮的违法查处。

5、对群众122举报、民生警务12345反映违法电动三四轮上路行驶的第一时间前往查处。

今后,将通过宣传、查处两手抓的模式进行治理。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阴县公安局 

20241115

联系人及电话:孙其晓   0531——85088108

抄  送:县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