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春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交警大队将协调道路主管部门平阴县住建局在此地施划网状线。
二是经与住建部门共同商讨,不建议在幼儿园(特别是南门园)安装减速带。原因如下:由于非机动车的刹车、灯光、以及防滑等性能相对较差,如遇雨雪霜冻或大雾天能见度差等情况,电动车不易及时发现减速带,易发生交通事故,如设置减速带,对非机动车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阴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孙其晓 0531——85088108
抄 送:县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