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同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安城镇工业园区排水及垃圾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单位将安城镇工业园区纳入重点巡查区域,坚持每周常态化巡查,紧盯建筑垃圾“源头、运输、处置”三个环节,扎实推进整治工作。一是严控源头排放。 坚持“谁产生、谁负责”,督促园区施工单位落实源头分类,按工程渣土、装修垃圾等类别分类存放。重点对园区及县城区在建工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动态台账,严格执行处置核准制度,未获核准不得处置。联合住建、环保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今年以来累计联合执法53次,立案处罚3件,罚款7万元。二是严管运输环节。 采取“日常巡查+错时执法+夜间值守”模式,联合交警在园区周边主干道设卡检查,严查车辆未密闭、沿途遗撒等行为。依托智慧监管平台,推行“电子联单”管理,对运输车辆GPS轨迹实时监控。今年以来累计联合执法26次,检查车辆120余辆,立案处罚1件,罚款2000元。三是推进清理利用。 对园区周边违规倾倒点位实行“一点一策”销号管理,通过集中清运、就地平整等方式推进存量清理。同时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目前全县综合利用率达83%,部分试点小区已建成规范化装修垃圾收运箱,实现定点封闭管理。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阴县城市管理局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