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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平阴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370124000000000000/2026-6745224
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政府
2026-08-24

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平阴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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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平阴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平政办便笺〔2026〕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平阴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 (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工作,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

 

附件:平阴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24日


附件

平阴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依据

决策程序

实施计划

责任单位

拟完成时限

1

平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制定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济南市委关于制定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平阴县委关于制定平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2026年1月29日,《规划纲要》提交平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2026年5月28日,平阴县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平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平政发〔2026〕1 号)。

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牵头开展26项课题研究,深入分析“十四五”发展基础和“十五五”面临环境,初步形成“十五五”期间发展思路。

2025年2月至8月,多次召开规划编制座谈会、调度会,听取镇(街)、部门、基层代表、企业家等对“十五五”发展的意见建议,在前期研究基础上,起草形成《规划纲要》基本框架和主要思路。

2025年8月至11月,组织专门力量集中起草《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逐条研究、充分吸纳,反复修改打磨文本。重点就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约束性指标等,与济南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及相关专项规划进行多轮衔接,形成《规划纲要(草案)》。

2026年1月8日,召开“十五五”规划纲要风险防范专题会议。

2026年1月14日,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2026年1月26日报县委政法委进行备案。

平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

2

平阴燃气专项规划(2026-2035)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八条
2.《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3号)第七条
3.《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七条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规划
2.征求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
3.组织专家论证评审
4.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5.报送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6.提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

2026年9月启动编制;

11月召开草案专家评审会;

11月在政府网站公开征集公众意见

12月修改完善后提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平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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