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食品卫生许可
事项类别: 行政审批
办理机构: 济南市卫生局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所需资料: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3)卫生管理机构及卫生管理制度(一套,必须包括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的索证制度);(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培训合格证明(疾控中心出具);(5)图纸(表明尺寸和各功能间名称):①场所平面.设备布局图;②工艺流程图;(6)原料配方.使用标准,特殊规定品种的批准证明,产品标签.说明书;(7)检验设备及检验人员情况;(8)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认可书.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新建.改建.扩建单位);(9)产品检验报告(疾控中心出具);(10)食品加工行业基本情况;(11)卫生许可证原件(换证单位)。2、餐饮行业(包括学校食堂)(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3)卫生管理机构和卫生管理制度(一套,必须包括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的索证制度);(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培训合格证明(疾控中心出具);(5)图纸(表明尺寸和各功能间名称):加工过程的设置.布局平面图;(6)饮食行业基本情况;(7)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认可书.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新建.改建.扩建单位);(8)餐饮具消毒效果评价报告(疾控中心出具);(9)卫生许可证原件(换证单位)。3、食品经营(销售)企业(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3)卫生管理机构和卫生管理制度(一套,必须包括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的索证制度);(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培训合格证明(疾控中心出具);(5)图纸(表明尺寸和各功能间名称):场所平面、设备布局图;(6)饮食行业基本情况;(7)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认可书.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新建.改建.扩建单位);(8)卫生许可证原件(换证单位)。
承诺期限: 各种申报材料完备受理后20个工作日(法定期限为30日)办结
收费标准: 卫生许可证工本费10元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01〕215号文收费复核只须提供加*号资料和卫生许可证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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