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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平阴县召开“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总结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人民内部矛盾的预防、排查和调处工作,更好地发挥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推进全县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会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业朝主持并讲话,各乡镇分管领导交流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县司法局局长田玉言总结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茂法代表县委、县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县财政局及各乡镇分管领导、司法所长,县司法局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我县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自身建设入手,创新机制,强化规范,落实保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作用,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特别是今年来,县司法局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力度,着力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与县财政局联合行文出台平财行[2009]5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制定下发了《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强化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考核,按照“一案一档,调解成功,协议履行”的原则,每半年兑现一次案件补贴,充分调动了全县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发挥了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截止目前,全县共调解矛盾纠纷623起,调解成功611起,成功率为98%。其中防止民转刑案件45起,防止群体性事件38起,有力的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指出,各级各单位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动员各方面力量化解矛盾纠纷,更有利于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有利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会议要求各级各单位要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自愿合法原则,注重法、理、情、德、利有机结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解决民间纠纷、处理行政争议和司法诉讼的全过程,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衔接联动的“全员、全案、全程三全调解”工作新机制。深入推进政法干警下乡村活动的开展,配强配齐各村调解信息员,加强调度,及时上报调解信息,成为随时掌握社会治安情况的“顺风耳”和“千里眼”,确保调解工作突出一个“快”字,抓住一个“准”字,注重一个“细”字,抓早抓小,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确保我县调解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运行机制,要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调解水平,为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保障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强调,要抓好人员调解队伍,培养和造就一支作风过硬、素质优良、能够较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要落实职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把人民调解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张旗鼓的宣传先进典型,带动和促进整体工作上水平,坚持典型引路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要加强财政保障,安排划拨相应人民调解表彰、奖励、补贴等专项经费,保证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为促进县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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