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锦水街道办事处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受理编号D3JN20241028108)办理销号工作的公示

  • 日期:2026-09-03 16:53
  • 来源:平阴县锦水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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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受理编号D3JN20241028108)已整改完成,按照上级关于信访件办理销号的要求,准备销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9日。如对该项任务的整改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锦水街道办事处反馈。联系电话:0531-87856611;联系地址:平阴县锦水街道办事处(花园路117号)   

一、反馈问题

平阴县锦水街道办事处,毕海洋村村党支部书记排放污水把污水排放到距村南1.5公里处的南北路庄稼地路两边,此路北高南低排放地点在路北面东侧水泥管道下雨时排放泥水,跑到南边沟里,路最南头村党支部书记儿子自石横电厂拉过来煤灰填到此处,废水排放时将煤灰冲到地里导致不长庄稼,一下雨就成河没法走,要求不要再往路上排,冲到地上煤灰清理出来,承诺四五年一直没修路要求尽快修起来。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平阴县政府组织锦水街道、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住建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关于“毕海洋村党支部书记排放污水把污水排放到距村南1.5公里处的南北路庄稼地路两边”的问题。

经现场核实,信访件反映的地点为锦水街道办事处毕海洋村南1.5公里处的生产路部分路段,水泥管道为雨水排口,未发现废水排放问题。

二、关于“路最南头村党支部书记儿子自石洪电厂拉过来煤灰填到此处,废水排放时将煤灰冲到地里导致不长庄稼,一下雨就成河没法走,要求不要再往路上排,冲到地上煤灰清理出来”的问题。

1.该路段南北两侧高,中间低,仅2米宽、高差约3米,拐弯急,雨季积水,通行困难。2013年毕海洋村委从琦泉热电厂拉运烟道灰,对该路段进行加宽加高修整。

2.经现场核实,该路段长约25米,宽5米,填埋粉煤灰、建筑垃圾,上有土层覆盖,路段西侧有3.5亩土地中零星覆盖粉煤灰,该土地种植核桃树及杨树,长势良好。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

平阴县政府责成锦水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住建局采取以下措施:

1.锦水街道负责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举一反三,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置;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环保意识。

2.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负责加强企业监管力度,规范企业固废处置,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3.县住建局根据三定方案负责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监管,发现违法问题依法移交有关单位。

4.毕海洋村委立即组织人员对该土地粉煤灰进行清理,粉煤灰现已全部清理完毕;道路已整修完毕。

四、现场验收情况

锦水街道办事处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住建局对现场进行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符合销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