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有什么政策?

发布日期:2021-12-10 18:13 浏览次数: 来源:平阴县卫生健康局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有什么政策?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②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③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

奖励标准:每人每月80元。

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有什么政策?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在平阴县境内;②女方年满49周岁;③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扶助标准:

独生子女死亡:每人每月850元;

独生子女伤残:每人每月700元。

3、农村双女绝育户奖励需符合什么条件?

农村双女绝育户奖励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夫妻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②生育两个女孩,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③实施绝育手术的一方(如夫妻双方均已实施绝育手术,以年长者为先)年龄在55岁以上、60岁以下。

奖励标准:每户每月80元。

4、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是什么?

城镇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我县城镇居民户籍,年满60周岁,且属失业、无业、自谋职业等人员。

②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③现存一个子女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优待证》、《独生子女证》)。

未享受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养老补助待遇或加发5%退休金(退休金100%的不加发)奖励。

奖励标准:每人每月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