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如何领取?

发布日期:2021-12-10 17:28 浏览次数: 来源: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问:失业补助金如何领取?

答: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鲁人字【2021】98号)文件,自2021年8月1日起,以下参保缴费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一是2021年1月1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停领失业金)未再就业的人员;二是2021年1月1日后解除劳动关系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且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人员。即:参保缴费人员在2021年1月1日后失业并停缴社保费。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政策。

1、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跨年度重复申领!

2、济南市失业补助金标准:失业保险参保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缴费累计不满1年和领取失业金期满的失业人员,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3、失业补助金实行线上申领,有3个平台入口:一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个人注册登录——失业补助金申领。二是手机微信、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注册登录,按提示操作提交申请。三是登录济南市公共就业服中心官网(http://jnhrss.jinan.gov.cn)——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个人办事——失业类——失业补助金申领。

线上申领确有困难的失业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辖区内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或者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由工作人员协助网上申请。